已购第一期安居房各住户:
经学校安居工程小组与江夏房管局、一期房开发商接洽,江夏城北小区各购房户可办理土地使用证。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需备齐资料如下:
1、 购房户主户口复印件
2、 购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
3、 购房合同文本复印件
4、 购房发票复印件
5、 购房契税复印件
6、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(含首页及图纸)
请各购房户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上述六项资料备齐,一并交至城北小区售楼部(城北小区对门)魏学志,过期不予受理。
房屋土地使用证工本费33.80元,代办费200.00元。
请已出售房屋的原购房户告知相关购房者。
学校安居工程领导小组
2008年12月5日